有效的监督网站留言?最有财力物力人力的首相署也做不到。
时常在报章上看到政府利用别人在网站上的留言调查站主。政府强调的立场是,站主必须监督其站内的留言以示负责。
最近就有拉惹柏特拉(Raja Petra Kamaruddin,《今日马来西亚》主编)被警方调查的事件。
我感到纳闷,类似的事件,被调查的对象却不一样。首相署网页也有煽动性文章,被调查的却是匿名的张贴人士,不是站主。
这样子的办事手法,如何让人民相信,这不是一项卑鄙的政治抹黑手段?
据了解,该篇煽动性的文章是于2005年11月14日在首相署网站被匿名人士黄成博士张贴,却迟至7月30日才由行动党全国宣传秘书刘天球向警方投报。相隔多长的时间才被揭发?网友们自己算一算吧。 :)
最有财力物力人力监督网站留言的首相署也做不到,如何要求普通站主可以全面的审核每一项留言?再说,政府是不是搞错了调查对象也是一个值得大家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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