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Ad Here

Thursday, May 11, 2006

纳兹里:国阵议员须遵守原则支持反对党动议应辞职

(吉隆坡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周二(9日)指出,任何国阵议员若对不能自由和根据本身的良知来投票支持某项动议感到不满,他们大可辞职,下届大选以独立人士身份竞选。

他表示,不得支持反对党提呈的动议是国阵的原则,所有国阵议员都必须服从,否则,他们可以辞职,若以独立人士身份胜出,他们就可以自由和根据良知来投票。

他在国会走廊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国阵议员之所以能成为人民代议士是因为他们在国阵旗帜下竞选,如果以个人名义参选,他们不可能会赢的。“以我为例,选民不是投票给我而是投给国阵,我们的大选制度是规定以党来竞选,因此,我们要绝对服从党的政策和遵从国阵的规则来行事,如果大马没有政党那就另当别论。

"他指出,不得支持反对党动议的规则不是近一两年才实行,而是自1955年开始延用至今,之前完全没有引起任何问题。“当你以党的名义参加大选,你就要一直遵从党的规则,如果不高兴,你有其他选择,那就是辞职,以在下届大选以独立人士竞选,届时你才可以自由的做事。"

他表示,即使是反对党也奉行同样的原则,除了独立人士是可以自由的根据本身的良知来投票,就目前来说只有一位议员可以,那就是山打根区独立议员张汉明。 (星洲日报·2006/05/09)

转载自星洲日报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