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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05, 2006

新加坡男子被诬赖中传票

(新山讯)一名新加坡男子投诉,他不满交警诬赖他没有绑安全带,尽管他不承认犯错,交警仍向他开罚单,而且还外加一项他不愿意签名的罪例,令他百口莫辩。

在新山从事分销生意的陈洲强(36岁)指出,上月31日,他和一名股东在哥打丁宜与客户见面后,驱车转出大路不久,即被在路旁设置路障的交警拦截。

交警告诉陈洲强,他与乘客没有绑上安全带,已经违规。

陈洲强表示∶“我跟交警说,我们两个人并没有违规,因为当时我们真的有绑安全带,不过,交警却说他的同事看到我们没有绑。”

向警方纪律组投诉

他说∶“我跟这名交警争论了大约5分钟,但对方仍坚持我们犯错,还一直问我要‘怎样’。”

在执拗不过之下,交警向他开出一张罚单,罚单上列下了他所犯的2项罪名,包括没有绑安全带和拒绝在罚单上签名。

陈洲强表示,经过查询,他获悉有关罚单的缴款额是120令吉。尽管数目并不大,但他认为自己确实没犯规,无故接罚单很不值,所以找行动党柔州社青团秘书陈泓宾投诉。

陈泓宾周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事主随后会向警方投报及投诉,而他也会针对这一事件向警方纪律组投诉。

可记下警员名字编号

他指出,警方滥权的问题日益严重,公信力也随之每况愈下,这个时候应该支持设立“警察投诉及违例行为独立委员会”,以便警队内的害群之马被一一揪出来。

他说,警队内部虽然有一个纪律小组,但这个小组的运作却欠缺透明,令人诟病。“警方要挽回公信力,还有公众对他们的信心,应该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他也促请公众若没有犯错就要坚持立场,即使接获罚单也不要慌张,应在事后向警方投报。

“公众可记下有关警员的名字、编号,甚至是使用交通工具的号码。”

(光明日报·200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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