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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31, 2006

警方以最低的武力镇压示威群众?


全国总警长巴克里奥玛为警方在星期天以暴力驱散反对涨价的群众集会辩护,强调警方只是执行本身的任务和动用最低的武力。

他今早在蕉赖警察训练中心出席活动后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说,“警察有任务要做,他们只是执行本身的任务。我捍卫我的警员的行动”。


巴克里:警方奉命维持秩序和法律,这是外面的基本任务。如果你翻看警察法令第33条文-在市内主要书局都能找到,你应该知道外面的任务。我们必须维持秩序和法律。
如果人们开始走向街头示威,如果警方没有做事的话,这将会影响交通,这会威胁该地区的安全。如果是商业中心,那么人们将会回避,人们不会再去有关中心,这对社会安宁造成很大困扰。

所以我们有工作要做,以及我的人也有工作做,这是为何他们(示威者)受到劝告......解散群众。如果你继续和警方对抗,警方有权自卫。如果他们听从警方劝告解散,那么将不会有人被逮捕。如果警方说解散,那就解散,他们解散的话,那就没事发生。

自malaysiakini.com

评:如果总警长看到这些照片,不知道有些什么想法?可惜malaysiakini的记者没有带照片去给总警长看,尤其是头破血流的那一张,看他的意见如何。

或许他说的最低武力就是还保留受害者的性命,没有置他于死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岂不是要感谢他教导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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