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理由论证林敬益背叛用户[电费涨价]
【党团文告/民主行动党(林冠英)】国能调高电费12%后增加的马币15亿元收益用来支付独立发电厂,是不公平与不能接受的,12个理由证明这是背叛用户利益之举,因为如果国能储备电流降至16%,就不必调整电费。
行动党代表2700万国人强烈反对内阁同意你的要求,而让国能从6月1日起调高电费12%。增费将影响620万名用户的41%(254万名用户)或210万个家庭,而国能所增加的15亿元收益将用来支付独立发电厂(IPP),是极之不公平、不合理及不能接受的。
为了让独立发电厂赚大钱,而牺牲公众的利益,显然是一种出卖国家及2700万国人利益的做法,因为如果将国能将目前的储备电流从40%降至16%(国际标准是15-20%),就不必调整电费。
首先,增费所得的15亿元将会在马拉卡的丹绒彬发电厂一旦全面发电后,付给它13亿元,而预料国能在今年尾,将付6亿3000万元给马拉卡。
国能也将在不久之后支付另外两家新的独立发电厂,它们预定分别在今年9月及2009年初开始发电。国能每年支付40亿元给现有的独立发电厂,而新的独立发电厂出现后,将令国能增加21亿3000万元的开支。
其次是让独立发电厂供应过多而高达40%的储备电,令国能每年增加25亿至33亿元的开支。作为40%储备电用途,这项开支预料在未来的2至3年内增至50亿元。在现有的架构下,国能支付独立发电厂“产能费”及“电源费”。产能费是根据供应某个程度发电能力计算,而电源费则是以实际供应给国能的电源计算。
这意味着国能将必须为多馀或后备,包括不曾使用的电流付费,令国能每年增加25亿至33亿元(不同的报告有不同的估计)的开支,作为40%储备电用途,这项开支预料在未来的2至3年内增至50亿元。
很明显的,除了国能、内阁及你之外,人人都会认为,为不必要及多馀的电流付钱,不仅在经济上站不住脚,也是愚蠢的做法。不叫独立发电厂牺牲,却要广大用户牺牲,证明政府先照顾独立发电厂的经济利益,而非人民的利益。
如果备储电从40%降至16%,国能每年将节省15亿至20亿元之间,同时也不必调高电费。为何被牺牲的是国人,而让独立发电厂继续不受油价上升影响的赚大钱?
阿都拉说,他不能单方面对独立发电厂采取行动,但行动党要提醒他,他获得人民的压倒性委托,而赢得91%的国会议席,就是人民要他捍卫百姓的利益,而非只照顾独立发电厂的盈利。行动党遗憾的是,首相让你背叛他的委托,而出卖用户的利益。
在这里提醒你,你在2005年9月15日曾公开驳斥国能调费的要求,理由是国能的效率水平仍欠隹、仍有浪费、电流时常中断、迟安装及电供品质不好问题。我们怀疑,国能在这8个月内有改善其表现。你突然间对国能的客户宪章感兴趣是可悲的,而只企图转移你过去的立场摇摆不定的视线。
除了上述两个理由,另有10原因证明将电费调高12%是出卖用户利益,而没真正克服国能与独立发电厂之间不平等关系问题之举。
电费的调高,肯定将打击经济成长,并令人怀疑2006至2010年第九马来西亚计划的6%经济成长率目标能否达致。这6%目标深具关键性,以能协助我国在2010至2020年期间享有6.5%的成长率来达致成为先进国的目标。
国际货币基金局(IMF)最近对马来西亚的成长预测从6%削减至5.5%,而所提出的原因是日益通膨的压力。5.5%成长与马来西亚经济研究院及路透社的一项经济调查季刊的预测相符。
行动党关注国阵不断的以调高电费来增加收益,而不接受差劣管理及与独立发电厂不合理合约是盈利不符理想的原因。商界面对的负担,可以从一名外国投资者向星报投书的言论中看出。
Haco Asia Pasific私人有限公司的总经理Stephen Blackburn说:“调高至12%是不能接受的,它与国内的通膨率不一致。这是不合理的,我原本预测调高率不会超过通膨率。电费一旦调高,我们的营运成本就增加。
显然的,内阁及你没针对独立发电厂,将提高营运成本、通膨率及商界与用户的经济负担。在共同分担的原则下,要多数人为一小撮人作出牺牲是不公平的。行动党基於上述12个理由抗议调高电费,并呼吁政府听取民意而取消让电费调高的决定。
目前是自1997年以来赚取数十亿元的独立发电厂回馈社会的时候。
注:本文是林冠英致给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林敬益的信函。
行动党代表2700万国人强烈反对内阁同意你的要求,而让国能从6月1日起调高电费12%。增费将影响620万名用户的41%(254万名用户)或210万个家庭,而国能所增加的15亿元收益将用来支付独立发电厂(IPP),是极之不公平、不合理及不能接受的。
为了让独立发电厂赚大钱,而牺牲公众的利益,显然是一种出卖国家及2700万国人利益的做法,因为如果将国能将目前的储备电流从40%降至16%(国际标准是15-20%),就不必调整电费。
首先,增费所得的15亿元将会在马拉卡的丹绒彬发电厂一旦全面发电后,付给它13亿元,而预料国能在今年尾,将付6亿3000万元给马拉卡。
国能也将在不久之后支付另外两家新的独立发电厂,它们预定分别在今年9月及2009年初开始发电。国能每年支付40亿元给现有的独立发电厂,而新的独立发电厂出现后,将令国能增加21亿3000万元的开支。
其次是让独立发电厂供应过多而高达40%的储备电,令国能每年增加25亿至33亿元的开支。作为40%储备电用途,这项开支预料在未来的2至3年内增至50亿元。在现有的架构下,国能支付独立发电厂“产能费”及“电源费”。产能费是根据供应某个程度发电能力计算,而电源费则是以实际供应给国能的电源计算。
这意味着国能将必须为多馀或后备,包括不曾使用的电流付费,令国能每年增加25亿至33亿元(不同的报告有不同的估计)的开支,作为40%储备电用途,这项开支预料在未来的2至3年内增至50亿元。
很明显的,除了国能、内阁及你之外,人人都会认为,为不必要及多馀的电流付钱,不仅在经济上站不住脚,也是愚蠢的做法。不叫独立发电厂牺牲,却要广大用户牺牲,证明政府先照顾独立发电厂的经济利益,而非人民的利益。
如果备储电从40%降至16%,国能每年将节省15亿至20亿元之间,同时也不必调高电费。为何被牺牲的是国人,而让独立发电厂继续不受油价上升影响的赚大钱?
阿都拉说,他不能单方面对独立发电厂采取行动,但行动党要提醒他,他获得人民的压倒性委托,而赢得91%的国会议席,就是人民要他捍卫百姓的利益,而非只照顾独立发电厂的盈利。行动党遗憾的是,首相让你背叛他的委托,而出卖用户的利益。
在这里提醒你,你在2005年9月15日曾公开驳斥国能调费的要求,理由是国能的效率水平仍欠隹、仍有浪费、电流时常中断、迟安装及电供品质不好问题。我们怀疑,国能在这8个月内有改善其表现。你突然间对国能的客户宪章感兴趣是可悲的,而只企图转移你过去的立场摇摆不定的视线。
除了上述两个理由,另有10原因证明将电费调高12%是出卖用户利益,而没真正克服国能与独立发电厂之间不平等关系问题之举。
一、国能在2005年的盈利是12亿8000万元,今年首半年盈利则增至9亿9300万元,去年同时期只有3亿零300万令。这证明国能能通过良好财务规划,基金符合运作及提升市场占有率赚钱,而非调高电费而已。
二、国能在昨天成功向马银行取得10亿元固定利率融资,以支持国能的资本开支。有了这笔10亿至融资,国能目前面对的资金压力灭少,而其债务截至2005年11月30日已减少至288亿800万元,而在2005年8月31日时是299亿8000万元。
三、由於林敬益没兑现承诺,要国能赔偿受2005年1月13日3小时大停电而蒙受损失的用户,让国能省下数亿元。
四、林敬益说过,电费的调整胥视国能的效率及油价而定。林敬益甚至说,油价上涨不是理由,因为大多数的燃料,如天然气的价格已经固定及获得津贴。由此证明,林敬益是一名不值得信赖,同时是一名不负责任的部长。
无可否认,国能所付的购买燃煤平均价格自1997年以来上涨69%及燃油上升230%。然而,国能的发电厂大多数是由天然气发动。自1997年5月以来,国油以每mmbtu 6.40元的价格供应已提炼天然气给国能及独立发电厂,而市价已经超过30元。
了解70%的发电厂是由天然气发动后,林敬益说,市场上的25亿mmbtu天然气需求量,比国油生产的20亿mmbtu高。国油以每mmbtu 30元的价格从印尼及泰国入口五亿mmbtu天然气,但以6元40分价格售给国能。只要国能享有这种津贴,所省的没有理由不让用户受惠。
五、国油自1997年以来,津贴发电业近250亿元,其中的140亿元或55%是津贴独立发电厂,国能享有其馀的110亿元津贴。国能直接享有110亿元津贴之下,仍要调高电费是不能接受、忘恩负义、不负责任及有违国家利益之举。
六、国油津贴独立发电厂的措施必须废除,这14亿元应用在国能的资本开支及维修上。由於它们所生产的电流,国能必须以特价收购,因此独立发电厂没有理由享有如此巨额的140亿元津贴,而牺牲国能及马来西亚的用户。
七、在国能及独立发电厂获得国油250亿元天然气津贴而赚大钱之下,人民却被牺牲及付出较高电费是不合理的。行动党强烈反对国能调高电费,因为国能截至今年8月的财政年所获净利增加57%至12亿8千万元,而前一年只有8亿1千370万元。在宣布12分的分红及首次发出四股送一红股之下,国能更没有理由调高电费。
国能指出,其净利上升57%是因为效率提升、普通开支亏损减少及外汇兑换率损失降低至1亿4180万元,而去年的损失是5亿7180万元。国能显然可以通过提高效率,而非调高电费来赚取盈利。
八、为何国能在不必津贴沙巴电供公司(SESB)后,仍要调高电费。国能每年津贴SESB超过二亿元。政府目前同意津贴价值3亿3900万元的柴油后,国能省下的钱应转让用户受惠。
九、检讨强制国能向独立发电厂以超过市价购买电流的不公合约,以降低高达40%的后备电量。这种合约只令一小撮国阵朋党,而非广大用户受惠。
十、国能的5.2%回酬率是东南亚电力公司中最低的。这是因为国能付予独立发电厂的费用占了其总成本的40.5%。职员开支9.9%、燃料19%及贬值17%是其他的主要成本开支。
十一、付予独立发电厂的高与不合理费显然是国能盈利不能增加的主因,而非电费。强制国能向独立发电厂购电及保障所发出而国能未使用的电流获得付款,令国能的成本上升。国能保障独立发电厂生产的电流获得收购,让这些发电厂享有高达12%的回酬,远比国能的5.2%高。
十二、调高电费只将加剧通膨与加重国人的负担,国能应以提升效率、良好财务规划及增加售电收益作为赚钱的推动力。
电费的调高,肯定将打击经济成长,并令人怀疑2006至2010年第九马来西亚计划的6%经济成长率目标能否达致。这6%目标深具关键性,以能协助我国在2010至2020年期间享有6.5%的成长率来达致成为先进国的目标。
国际货币基金局(IMF)最近对马来西亚的成长预测从6%削减至5.5%,而所提出的原因是日益通膨的压力。5.5%成长与马来西亚经济研究院及路透社的一项经济调查季刊的预测相符。
行动党关注国阵不断的以调高电费来增加收益,而不接受差劣管理及与独立发电厂不合理合约是盈利不符理想的原因。商界面对的负担,可以从一名外国投资者向星报投书的言论中看出。
Haco Asia Pasific私人有限公司的总经理Stephen Blackburn说:“调高至12%是不能接受的,它与国内的通膨率不一致。这是不合理的,我原本预测调高率不会超过通膨率。电费一旦调高,我们的营运成本就增加。
显然的,内阁及你没针对独立发电厂,将提高营运成本、通膨率及商界与用户的经济负担。在共同分担的原则下,要多数人为一小撮人作出牺牲是不公平的。行动党基於上述12个理由抗议调高电费,并呼吁政府听取民意而取消让电费调高的决定。
目前是自1997年以来赚取数十亿元的独立发电厂回馈社会的时候。
注:本文是林冠英致给能源、水务及通讯部长林敬益的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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