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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September 09, 2006

少女遭强奸跳楼保命一案,警10天后方索取纱笼作证物

警察的办事效率其差无比,10天后才去收集证据,很多证据都被破坏了,要如何抓到强奸犯?




少女遭强奸跳楼保命
认为不吉祥被丢弃
警索取纱笼作证物


(哥打巴鲁讯)惨遭强奸的少女在8月27日冒险逃楼保命后,一名马来妇女曾以纱笼掩盖她的身子。事后少女曾以厌恶的语气向家人说,"这件纱笼很不吉祥,我讨厌它。",家人只好将纱笼丢弃,不料警方却在案发10天后,向家属索取这件纱笼作为证物。

少女的母亲周四提到警方的调查工作时,表示不满警方后知后觉,迟至周三晚才向他们索讨这件纱笼。

这件沾有少女血迹的纱笼,经过数天后已臭味四溢。

"我不能不丢,女儿说很讨厌这件纱笼,说它不吉利,我们怎会想到警方要用呢?而且事情都过了这麽多天,我女儿在中央医院时警方为何不索取?"

她也提到东姑阿都拉拉萨学院的负责人还是有来探问消息,只是他们之前提出的要求,暂时还没有下文。

记者周四就物证一事,向丹州警方副刑事调查组主任沙菲因依斯迈警监查询时,他承认警方向受害者索取事发时的衣服、内衣及纱笼。"警方暂时还没有最新的证据。"

少女动完手术
母∶能活著已很好了


惨遭强奸后逃楼保命的登州受害少女,周三上午顺利动完手术,不过医生叮嘱她3个月内不可以跳、跑,以免影响日后的行动。

少女的母亲周四透露,女儿周三上午10点进入手术室后,下午2点就出来。

在这之前,少女已进行了一场9小时的手术,与这次4小时的手术相比,少女的母亲说,"不算久了。"


(光明日报·200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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