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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19, 2006

“敢报案就刺死你”,攫匪抢女工10元

(芙蓉讯)一名洗碗女工凌晨放工骑脚车回家时,遭少年攫夺匪以摩多撞跌,抢走她只有10令吉的钱包、一个装著饭盒的藤篮及食物。匪徒也亮刀威胁她不准报警,否则就刺死她。

因害怕被寻仇而不愿名字上报的李女士(60馀岁)来自芙蓉沉香河沙霸,在沉香明记小食中心当洗碗女工已有2年馀。

她指出,每天她都是在凌晨2点过后才从明记回家,沿途有许多友族坐在路旁闲谈。周五凌晨,两名坐在沉香玉皇庙前的友族少年,在她经过神庙后立刻坐上摩多,慢慢跟在她后面,不超越她。她心想对方只是正巧要回家,她也不以为意。

马上掏钱给匪徒

“就在要进入河沙霸的路口时,骑士突然轻碰了我一下,她从脚车上跌下。当骑士向我走来时,我以为他们是不小心碰到我,要扶我起身,谁知他们却拿起我的藤篮,又伸手进我的裤袋。”

她说,她马上掏出钱包拿钱给匪徒,并要求劫匪留下她的身份证,但劫匪没有理会。她平时没有带多钱出门,钱包里只有约10令吉的零钱,藤篮里有一个铁饭盒及塑胶饭盒,还有一包刚买的花生米及酸梅,都被拿走了。

她指出,劫匪离开之前,还从裤袋中掏出小刀威胁她不准报警,不然就刺死她。她隐约中看到是本田摩多,车牌为4503或5403,而2名少年劫匪介於16至21岁,身材一高一矮。

等天亮才敢回家

遇劫的李女士说,她很害怕,除非警察捉到匪徒,她才敢在凌晨时分回家,否则她只有在小食中心坐著等天亮才回家。

李女士周五向上沉香马华领袖沈益善讲述事发经过,较后在沉香区州议员拿督李银芳特别助理李麒昌带领下到芙蓉警局报案。

李麒昌要求警方加强沉香区的巡逻工作,也要求公众若发现与匪徒摩多相似的摩多,马上联络警方6014999或传送简讯至32728。

(光明日报·200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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