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捉老千却遭警扣,少女受辱要讨公道
(吉隆坡讯)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兼摄影公会顾问拿督张天赐表明,警方无辜扣留日前帮助公司捉到老千的女职员,令到这名少女感觉受羞辱,摄影公会誓要替这名少女讨回公道,要求警方调查是否有人涉嫌滥用权力。
他指出,当天这名18岁的少女是捉住老千跑腿的关键人物,况且该少女是由他和其他摄影公会的理事一起陪同到警局报案,他真的很怀疑警方扣留这名少女的动机。
他说,该少女也是骗案的受害者,她在第一回遇到诈骗集团的跑腿时己被骗掉6台价值1万1000令吉的数码相机,因此当跑腿第二次再来取货时,她马上和同事部署如何捉人,因此警方根本没有理由怀疑这名少女。
“最让人感到好笑的就是,我们在上午会见冼都警区主任罗兹依斯迈助理总监时,罗兹还称赞少女机智过人,但是警方在下午却传召少女去警局,竟然在警局内使用手铐扣留她,我想问有这个必要吗?”
警局内动用手铐
他说,他为了此事已会见了摄影公会总务薛锦祺、财政伍维力及受骗摄影器材店老板林铼坤再次到冼都警区总部会见罗兹,对方答应一定会彻查此事。
他指出,警区主任证实此案至今只有2人落网,其中包括声称只负责取货的德士司机和摄影器材店的一名分行男职员。
警方警告任何人都不要购买这6台新款相机,否则他们会犯下收购贼赃的罪名,可在刑事法典403(拥有贼赃)和411条文(接收贼赃)下被控。
这些相机的机身都有印上系列编号,分别是2台新力DSC-T30(S012380665G、S0123806644F) 、 2台佳能EOS 350D(1930736555、1930736554)和2台Olympus810相机(J57015745、J57003956)。
(光明日报·2006/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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