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维护治安不力,却阻止公众向记者诉说治安困境
(新山讯)公众陈来德在现场向记者投诉当地治安不靖时,一名女查案官和助理走上前来,阻止他谈话。一名身材高大的助理还一手揽住陈来德的背,要他交出身份证让警方检查和记录。
记者见状,忍不住反问警察,陈来德不过是向记者投诉当地治安不靖,谈话内容并未涉及命案,警方为甚麽要查他的身份证。不过,警方并没有理会记者。
摄记拒交照片被扣
过后,《光明日报》姐妹报《星洲日报》的摄影记者陆家明,也因为拒绝交出他拍下的命案现场照片,而遭警方扣留记者证。
当时也在现场的振林山区国会议员曾亚英的特别助理吴祝光,询问警方为何要抄写报料公众的身份证号码时,也被警方要求出示身份证。
警方这突如其来的行动,令在场公众愕然及不满,认为警方滥权。
被阻止谈论治安
中年指警方滥权
遭警方抄写身份证号码的陈来德(49岁,送货员)说,发生命案的柏西西然柏伶1路,最近几个月来已发生了四五宗案件。两个月前,就有一名晨运老翁在这里遇上攫夺匪。
他说,老翁当天没有带皮包出门,可是匪徒还是威胁老翁交出身上的800令吉财物。
他指出,他的顾客也提醒他们不要走柏西西然柏伶1路,因为那里太危险了。
针对警方阻止他向记者发言的行为,陈来德说,他只是发表小市民的心声,为甚麽警方不让他讲话,还用相当突兀的方式检查他的身份证?他很失望,觉得警方似乎滥用了权力。
巫程豪∶任务是追匪
“警无权阻公众发表治安言论”
民主行动党柔佛州联委会主席巫程豪指出,在发生罪案时,警方人员当即任务是追寻匪徒,而不是以恐吓的方式来对付投诉治安不靖的公众。
他说,保护公众的安全是警员的责任,警员没有权力阻止公众针对地方上的治安问题发表言论。
他指出,警方要人民合作取缔罪案,就应该与人民合作而不是以带有恐吓的行径来对付公众。
他说,警方也不应该阻止传媒对罪案的报导工作,因为新闻自由是不应该受制止的。
他是针对居民在少女遭攫夺丧命的现场向记者投诉治安问题而遭警员以带有恐吓的方式拉往警车旁以及没收《星洲日报》摄影记者的证件,作出评论。
(光明日报·200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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