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惨遭奸杀·母遇劫猝死,陈家痛心向警方讨公道
(新山讯)大姐陈慧玲21年前遭匪徒奸杀,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妈妈王翠英去年8月1日遇攫匪倒地猝死,警方至今也未告知案件结果。陈慧美一家不祈求社会同情,却要向警方追讨一个公道!
陈慧美日前发送一封电邮给星洲日报,她在信中以无助的语气,表示了她对警方调查其母亲遇害案件的态度感到失望,以及她并对民众的冷漠感到痛心。
星洲日报记者联络上陈慧美(28岁),了解她对母亲王翠英和姐姐陈慧玲的不幸遭遇所怀抱的怒、悲、恨。
访问在陈慧美的家进行,客厅的架子上还放著她与父亲陈德成、母亲王翠英及弟弟陈松辉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中的他们笑得很温馨。只是,拍照时的温馨感觉,却再也找不回来了。
陈德成(58岁)目前在新加坡从事游艇制作工作;陈松辉(27岁)则在一家废料回收公司从事采购与销售的工作。陈松辉原定於去年底结婚,因为母亲遇害,婚期不得不展延至今年11月。
陈慧美在谈到母亲遇害时,案发地点附近人群表现的冷漠态度和警方迟迟未告知调查结果,使得她的情绪一直很激动。
对国家死心了
她说∶"我们不是要说自己多惨,因为比我们惨的人更多,我们也懂得怎样过,我们要的只是一个公道,不是事情过了就算了。"
她表示很多读者在阅读报纸时,大家会注重新闻事件中的人物有多惨,可是大家忽略了受害者讨不讨得回公道、行凶者的下场如何了。
她说∶"我对这个国家死心了,因为罪犯判刑后坐了几年的牢就出来。如果政府不加重刑罚,情况将一直存在,所以刑罚一定要修改、加重。"
"警方无能 社会冷漠"
陈慧美控诉信字字悲鸣
以下两则新闻是我的妈妈与姐姐的真实案件,写出这些的每一字每一句,代表我对警方的无能与社会的冷漠的悲鸣!
过了这麽多年,姐姐的冤案成无头公案,妈妈的死亡也只成了另一个无头公案(至今警方无任何人与我们联络任何最新消息),难道警方的人手不足,就可以是一个很好的解释!为何没有任何目击证人,目睹案件的发生?
请您们试想想,带著一颗怕事的心过一辈子,还是作一个人应该有的人性!说出真相!不要等到下一个是您的至亲遇袭时,您才悔恨为何没有人帮忙,因为您曾经与他们一样,不闻不问,事不关己!
警察们,您们有曾想过,如果冤死的是您的至爱,您的妻子,您的孩子,甚至是您唯一的亲人,您还会说人手不足吗?您还会说劫案常常会发生,应该自己小心为上吗?
当我触摸著妈妈苍白冰冷的脸颊时,警察们!您们可知道一个人的心是可以多麽的恨!恨我们小市民的无助!恨我们小市民的不能自己小心为上!
我只能由这封邮件控诉我的悲!我的怒!我的恨!
陈慧美
2/9/2006
新闻背景∶陈慧铃遭奸杀案
陈慧铃(15岁)於1985年6月24日上午11时许,离家独自步行前往学校,之后就没有回家。其冰冷的遗体於2天后,即6月26日清晨被人发现坐毙在振林山一座胶园内。
当时,死者下半身只穿著内裤,上半身穿著校服,颈项被校裙反绑在树干。警方证实死者曾经遭到性侵害。
死者生前住在士姑来皇后花园组屋区,其就读学校是新山恩姑敦阿米娜女中。
王翠英遇攫夺匪倒地猝死案件(2005年8月1日)
王翠英(57岁)於去年8月1日下午2时40分左右,在离家约200尺处遭2名攫夺匪行劫,结果疑因惊吓过度、血压升高,当场暴毙。
王翠英在新山大丰花园一间餐馆担任侍应生。事发时,她准备乘搭巴士前往该餐馆上班。
王翠英的遗体被发现时,身上的金饰品还在,其随身携带的一个装著手机和杂物的纸袋不翼而飞。除了右脚膝盖擦,她身上没有其他显著伤痕。
(星洲日报·2006/09/30)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