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不成立当庭释放,前州议员期待成为律师
评:
不是贪污,3万拨款去了那里?承认疏忽就可以脱罪了?不明不白。动用到这么多证人最后却证明不到什么?奇怪?
(巴株巴辖讯)居銮明吉摩区前州议员黄金来因拨款3万令吉给一个虚假团体,因而被控涉嫌贪污,但罪名不成立。他当庭获释后说,这事件不仅让他了解司法公正,也让他与孩子更期待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目前,他和二儿子已修完执业律师的课程。
周三上午9点,黄金来在二儿子黄云瀚的陪同下,到巴株巴辖地方法庭聆听裁决。他听完审讯后,即向辩护律师再也三安握手致谢。
黄金来於2005年10月20日在反贪污法令下被控。他不认罪,法官允准他以1万令吉并由一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他交出国际护照。
控方传召40证人
这起案件在今年3月20日开始审讯,控方传召了40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24名是公众,16人是反贪污局成员。
反贪污局是援引反贪污法令和刑事法典来控告黄金来。刑事法典控状指他犯了欺骗罪,不过这项指控与其中一项控状一样,属於交替指控。
目前是马华新居銮市支会主席的黄金来说,身为一个人民代议士,他拨款时难免会有所疏忽。
现年60岁的黄金来是英国皇家特许秘书,在1990年大选初试啼声,代表马华角逐居銮君隆南巴区州议席,并以2376张多数票击败行动党的邱清旺,当选州议员。
2004年大选时,因受贪污丑闻疑云影响,黄金来未获选派上阵。
询及会否在来届选举提名竞选,黄金来说,他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黄金来被控贪污主控状
黄金来於2002年10月间,在居銮拿督甲丹阿末路门牌24和26号1楼马华会所,身为柔州明吉摩区州议员,却为了本身利益,利用具有虚假资料的文件徇私,拨出3万令吉装修居銮穆士拉路门牌5号的华人乐龄协会会所,而他其实知道这个协会并不存在。他因此触犯1997年反贪污法令11(C)条文,并可在16条文下被判惩。
第一项交替控状
黄金来於2002年10月23日至11月9日,在柔佛州发展局协调组,欺诈地使柔佛州发展局局长加巴莫哈末雅新相信3万令吉拨款是用於上述乐龄会所的装修费,并且批准发出这项拨款,触犯了刑事法典420条文。
第二项交替控状
黄金来於2002年10月间,在居銮拿督甲丹阿末路门牌24和26号1楼马华会所,身为居銮明吉摩区州议员,却利用与装修上述协会的有关文件,以取得3万令吉贿款,触犯了1997年反贪污法令15(1)条文,并可在16条文下被判惩。
(光明日报·200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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