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头无脚,腐尸曾遭残杀
(新山讯)在马西贡贡拉央河附近发现的一具无头及无脚腐尸,经法医剖验后发现死者曾遭人在盛怒的情况下残杀。死者的颈部有V型砍伤的痕迹,双脚的脚踝也被砍下。
新山南区副警区主任罗士兰指出,这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於周三被发现时,只剩躯干,上半身赤裸,尸体肿胀,而且爬满蛆虫。
他说,警方相信死者在被发现前的5天遇害。
他指出,从死者遇害及凶手干案方式看来,死者与凶徒之间有深仇大恨。
他说,警方已将这起案件列为谋杀案,并调查凶徒的干案动机。
他指出,由於死者身上并没有任何证件,警方至今只鉴定死者是男性,仍无法进一步确定死者的身份。
(光明日报·20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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