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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09, 2006

德国10万男人验DNA抓强暴犯,我国呢?Boleh吗?

(德国·德莱斯登市讯)德国警方为逮捕一名强暴犯,准备比对一个城市10万名男人的DNA,这将是全球最大一次为逮捕罪犯进行的DNA比对。

德莱斯登市出现一名色狼,专门攻击未成年少女。警方找到他两次做案的DNA,就是去年9月到今年1月间,他强暴一名9岁女孩跟一名11岁女孩留下DNA。

为找到这名罪犯,警方准备要求去年9月到今年1月间在犯罪现场附近住过的男人,到警察局吐一点口水做DNA比对,每月比对6000人,直到找到凶手为止。

这次比对最多可能牵涉10万男人。一般相信,这将是全球最大一次为逮捕罪犯进行的DNA比对。不过警方也知道,如果那名色狼是外地人,这次比对就不会有结果。

德国警方过去做过一次大规模DNA比对。一名婴儿被杀害,警方为找到凶手,比对1万8000名男子的DNA,终於抓到凶手。科学家说,每个人的DNA都不一样,两个人有相同DNA机率5亿人才出现出现一次,因此依靠DNA破案仍是警方破案重要工具。

(星洲日报/国际·2006/07/08)

感言:
虽然德国警方为了抓一个强暴犯,
而要10万男人验DNA的举动,
看起来有点不实际。

但是他们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值得我国警方仿效的。

为了抓到这个强暴犯,不怕麻烦的追查真凶。
十万人,不是一个小数目。
十万人,要多少个月才可以验完?
十万人,要花费多少的人力物力?

我有一位朋友的失窃案,到了警局,被警员劝告以疏忽遗失案处理。
警员会苦口婆心的劝告您,失窃案很多手续很麻烦,也未必可以抓得到匪徒,
“所以,警方也是为了您好,省却您的麻烦,投报自己疏忽遗失就不必再麻烦了。”
您好我好,大家都好。

小案件,市民们通常都会接受警方的建议。
不知道是不是要帮助警方降低罪案率?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国人民都还蛮友善的,自己被抢了还要为警方着想。

至于大案件,
我还没有领教过警方的处理手法,无从评论。
希望不是像小案件的手法一样,得过且过。
如果有德国警方的精神,
那才是真正的Malaysia Boleh。

那些什么最长、什么最短之类的无聊Boleh,
只要有钱、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有无聊的精神,
基本上都可以轻易的达到。
达到了最长的、最短的,那又如何?
对社会,有些什么贡献?

如果我国来一个一万人验DNA,
追查朱玉叶的奸杀案。
可以追查到真凶,
这样的Boleh,
我想一定会得到大家的赞赏!

3 Comments: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验DNA是很费时费力的,这首先你要知道。马来西亚政府是不可能把钱花在这里面。还有,验DNA技术不是说全部人都去验,如果马来西亚每一个案件都这样子做的话,我可以说政府真的是没救了。通常在办一件案件,都是把嫌疑犯的范围缩小,才用DNA。不过DNA不一定能找出真凶,DNA只能拿来做个参考,DNA毕竟还不是万能的。

6:42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当然这不是一个最好的方法,不过问题不是方法可不可行,而是这种查案的精神是我们的警察先生们必须学习的。

8:40 pm  
Blogger iTangen said...

谢谢各位的回应。

验DNA的确是很费时费力,
所以我觉得德国的十万人验DNA是有点不实际。
感觉有点像现代版的愚公移山。

很多时候并不是不可能,而是要看我们要不要去做。

德国的十万人可以,为何我们却不可以?
我们可以搞很多Malaysia Boleh 的活动,
但是提到有关治安的问题时,我们却自己否定说“tak Boleh”? :)

而且,就如“有个人”所说的,
我们应该要注重的是德国警方的查案精神,
而不是方法可不可行。

就算是再困难、就算再费时费力,
就算是到了最后还是抓不到真凶,
他们也是要追查下去。
这样的精神,是我国警方,甚至是我们要学习的。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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