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指甲逼交财物,4刀匪虐待女管家
(芙蓉讯)4名刀匪凌晨闯洋房,抢劫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并对女管家施予满清十大酷刑般的"撕指甲"酷刑,逼使妇女交出金饰与钱财。匪徒也警告众人不要报警,否则他们将回来砍死所有人。
劫案於周二清晨7点,发生在拉杭区一间独立式旧款洋房。洋房建在一段面积4依格的土地上,属於一名70馀岁的拿汀所有。拿汀1个月前患病入住吉隆坡马大医院,家中剩下一名女管家、拿汀领养的5个孩子及一名亲友。
女管家布拉玛(45岁)指出,案发时,其中2名就读中学的孩子已出门,另3名就读小学的孩子正准备上学。她从厨房准备拿水壶给孩子时,看见有蒙面男人站在客厅,她见状不妙马上逃,但被匪徒逮到。
"其中一人撕裂我的左手姆指指甲,逼我交出所有金饰,不然他们就会继续撕其他指甲。我唯有把金链、耳环、手镯都拆下来,单是金链就值2000令吉。"
蒙脸说淡米尔文
她说,匪徒在金饰到手后并不满足,还要她交出现款,但她告诉劫匪,她只是替拿汀打工,没有多馀的钱,而且她交出的金饰全是她的嫁妆,匪徒才放过她。
12岁的小学生迪阿古指出,案发时,他准备与同龄的英特拉及10岁的杜卡德威去拉杭国小上学,可是一开了门,就见到一名蒙面男人从屋旁篱笆阶梯跳下来。他马上逃回屋里,但蒙面男人尾随而至,不一会儿,又有另外3名男人走进来。
"4个男人都拿刀、用黑布蒙脸,用淡米尔文命令我们坐在客厅,还问我们钱和金饰在哪里?英特拉的妈妈开口问匪徒,为甚麽要这样做,就被匪徒用棍子殴打。"
匪徒后来把他们反锁在一间房里,并警告他们不准报警,否则匪徒会回来砍死他们。过后,匪徒大肆搜索各个房间,一小时后,他们在房内听见客厅没有声响才敢出来。
熟悉屋中人数
匪徒发现少2人
4名刀匪徒熟悉屋中人数,入屋后点算时发现少了2名女生,马上问女管家2名女生的下落,吓得女管家不断哀求匪徒放过无父无母的女生。
女管家布拉玛说,刀匪所问的2名女生是雪拉(16岁)与卡丽威丽(17岁),就读於暗邦岸中学。她们清早6点50分出门,匪徒7点到来。
"匪徒问起雪拉和卡丽威丽的下落时,我担心匪徒会伤害2名年轻的女孩,於是跪下请求匪徒放过她们。匪徒说他们目的只是求财,但我还是不放心,案发后马上致电到学校,叫雪拉和卡丽威丽回家,以免被匪徒拐走。"
她说,住家2005年曾3次进贼,但这3次都没人在家,匪徒是半夜干案,抢走拿汀放在家中的现金、洋酒等,损失不菲。"这次干案的4名刀匪,与前3次入屋抢劫的匪徒是否同一批人,则不得而知。"
(光明日报·200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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